篮球罚球故意砸板-罚球可以砸篮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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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 运球

陈述:

如果队员故意地把球砸向篮板(不是尝试一个真正的投篮),这个动作被认为是队员在地面上拍球一样。在球触及了(或被触及)另一队队员之前,如果该队员再次触及球,这被认为是运球一样。

举例1:

当A4把球掷向篮板时A4并没有运过球,并且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以前再次拿到了球。

解释:

拿住球(球停在他的手中)之后,A4可投篮或传球但不得开始一次新的运球。

举例2:

在运球结束之后,在连续动作或者仍然站立中A4立刻掷球打篮板并且在球触及了另一队员之前又拿住球。

解释:

A4由于做了一次新的运球,发生了违例。

第25条 带球走

陈述:

如果一名队员正躺在地板上获得控制球这不是一起违例。类似地如果正持着球的队员无意识地摔倒在地板上也不是一起违例。此时正在移动的队员的冲量使他/她短暂的滑动这是可能的,这也是合法的。如果,然后,队员随后在持球时滚动或者试图站立起来,一起违例发生。

举例1:

A3正持着球,失去平衡并且摔倒在地板上。

解释:

A3的无意识地摔倒在的地板上的动作是合法的。

举例2:

A3正躺在地板上,获得控制球,A3随后

(a) 传球给A4。

(b) 在还躺在地板上时开始运球。

(c) 在还持着球时试图站起来。

解释:

在(a)和(b)中,A3的动作是合法的。

在(c)中, 发生一起走步违例。

举例3:

A3正持着球,摔倒在地板上。他的冲量使A3在停住之前沿地板滑行。

解释:

A3无意识的滑行动作不够成一起违例。然后,如果A3现在滚动或者试图在还持着球时站起来,则发生一起走步违例。

第28条 8秒钟

陈述1:

这条规则的运用只根据裁判员对8秒钟的个人的计算。假使在裁判员计秒数和24秒钟装置显示数之间有任何不同,以裁判员的决定为准。

举例:

当裁判员宣判了8秒钟违例时,A4正在他的后场运球。24秒钟装置显示只走过了7秒钟。

解释:

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裁判员唯一有权决定8秒钟周期何时终了。

陈述2:

如果因为一次跳球情况使在后场内的8秒钟计算被停止和导致把球判给曾控制球队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则该队应只有8秒钟周期剩余的无论多少时间。

举例:

当一次争球发生时A队在它的后场已控制球5秒钟。裁判员判定A队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

解释:

A队只有剩余的3秒钟来使球进入前场。

陈述3:

在运球从后场进入前场中,当运球队员的双脚和球都接触前场时,球进入该队的前场。这仅仅适用于他正在运球的时候。

举例1:

A1 (非运球队员)骑跨中线站在场上。他接到位于后场的A2的传球。A1随后将球传回给仍然位于后场的A2。

解释:

这是A2的一起违例,因为A1不是运球队员。规则28.1.3第三小点仅适用于运球队员。

举例2:

A2从他的后场运球并在骑跨中线时持球结束运球。随后A2传球给同样骑跨中线站在场上的A1。

解释:

当队员双手几乎同时接触球或者允许球在一手或者双手停止移动时一次运球结束。因此A2不再是一名运球队员。A2给正骑在中线上的A1的任何传球或者传球给后场的任何队友的传球都是违例。

举例3:

A2正从后场运球并且一脚(但不是双脚)已经位于前场。A2随后传球给正骑跨中线的A1。A1随后在他的后场继续运球。

解释:

A1违例。原运球队员A2,还没有使球进入前场。然后,在球接触部分身体位于前场的A1的时候,球进入A队的前场。A1不被允许使球回到其后场。

举例4:

运球队员A4正从A队的后场向前推进此时A4停止他的前进动作但继续运球

(a) 此时正骑跨中线。

(b) 此时双脚位于前场但是在后场运球。

(c) 此时双脚位于后场但是在前场运球。

解释:

在(a),(b)和(c)中,运球队员A4直到双脚和球都触及前场才不继续位于后场。在以上每种情况中,八秒都应连续计算。

举例5:

运球队员A4正从A队后场向前推进,此时A4沿中线运球,双脚位于A队前场,但是球在后场被运。A4随后双脚回到A队后场继续运球。

解释:

运球队员A4直到双脚和球都触及前场才不继续位于后场。八秒应连续计算。

第30条 球回后场

陈述:

在空中,队员保持在跳起到空中之前他最后触及地面的相同位置。这一原则的应用有时会造成不公平的情况。

当一名空中队员

(a) 从他/她的前场跳起,

(b) 仍然在空中时获得控制球并且是他/她的队建立球队控制球的第一名队员,并且

(c) 随后落回该队后场地面,为了避免一起非法的使球回到后场的违例,队员是无能为力的。

为了消除这一类不公平的情况,第30条的一条例外被采用了。约定如果空中队员建立了新的球队控制,队员的位置直到他双脚落回地面才确立属于前场/后场。

举例1:

A4在A队的后场试图快攻传球给位于A队前场的A5。B3在B队的前场(A队的后场)跳起在空中截断传球,随后B3落回

(a) 双脚位于B队后场。

(b) 骑跨中线。

解释:

没有违例发生。当B3在空中建立第一次球队控制球时,B3直到双脚落回地面才确定前场/后场的位置。在(a)和(b), B3现在被视为合法的进入B队的后场。

举例2:

在开始第一节比赛的跳球中,球被合法拍击此时非跳球队员A5从A队的前场跳起在空中获得控制球并且落到A队的后场。

(a) 双脚在A队的后场。

(b) 骑跨中线。

解释:

没有违例发生。A队在A5在空中获得控制球时第一次建立球队控制球。在(a)和(b)中,A5在A队的后场都是合法的。

举例3:

掷球入界队员A4在A队的前场,试图传球给A3,A3跳起在空中,获得控制球并落回地面

(a)双脚位于A队后场。

(b)骑跨中线。

解释:

在A3在空中获得控球球时,球队已经在前场控制球。在(a)和(b)中,都 因为非法使球回到后场而出现一起违例。

第29条 24秒钟

陈述1: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并且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如果球撞击篮板或未碰篮圈,一次违例已发生,除非对方队员即时和清楚地获得了控制球。裁判员应该判由对方队员在离停止比赛最近的界外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

举例1:

A5投篮的球在空中时24秒装置信号响起。球触及篮板然后滚落在地面上,B4触及了球随后A4也触及了球,球最后被B5控制。

解释:

这是一个因为球没有触及篮圈并且球没有即时和清晰地被对方队员所控制而导致的24秒钟违例。

举例2:

A5投篮的球触及篮板,但是没有触及篮圈。在篮板球中球被B5触及但未被控制,此后,A5获得控制球。在此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

解释:

24秒钟违例已经发生。当投篮的球没有触及篮圈并且球再被A队队员所控制的时候,24秒计时钟继续走动。

举例3:

在24秒钟周期即将结束时,A4投篮。球被B4合法地阻拦并且接着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在信号响后B4对A4犯规。

解释:

24秒钟违例已经发生。B4的犯规将被忽略,除非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举例4:

A4投篮的球在空中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球没有触及篮圈,之后在A5和B5之间立刻宣判了一次争球。

解释:24秒钟违例已经发生。B队没有在篮板球中即时和清晰地获得控制球。

陈述2:

如果先前控制球的队被判给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该队应只有在发生跳球情况时24秒钟周期剩余的无论多少时间。

举例1:

A队控制球,在24秒钟周期剩下10秒钟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争球。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被判给了:

(a) A队。

(b) B队。

解释:

(a) A队只有24秒钟周期中剩余的10秒钟。

(b) B队应有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

举例2:

A队控制球,24秒钟周期剩余10秒钟时球出界。裁判员们对是A4还是B4在球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有争议,或者无法判定哪一名队员在球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判给:

(a) A队。

(b) B队。

解释:

(a) A队只有24秒钟周期中剩余的10秒钟。

(b) B队应有一个新的24秒周期。

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干扰

陈述1:

在一次投篮或罚球中,球在篮圈上方时,如果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接触球是干扰。

举例:

在A4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触及了篮圈之前,B4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接触球。

解释:

一次因为B4非法接触球的违例发生,判给A队得1分,并且判B4一次技术犯规。

陈述2:

在一次传球或一个弹起的篮板球中,当球在篮圈上方时,如果一名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接触球是干扰。

举例:

一个传递的球在篮圈上方时,B4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接触球。

解释:

干扰违例。A队应判得两分或者三分。

陈述3: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并在球触及了篮圈之后,在球进入球篮前如果任一队员合法触及球,则罚球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变为了一次2分投篮。

举例:

A4的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球触及了篮圈并弹起在篮圈上方,这时B4试图将球拍走但球进入球篮。

解释:

因为球被合法触及,罚球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判给A队得2分。

陈述4:

在一次投篮后,在球向上飞行时,如果一名队员触及球,所有关于干涉得分和干扰的限制都适用。

举例:

A4的一次投篮后,球在空中向上飞行时被B5(或A5)触及。在球下落飞向球篮中,球被:

(a) A3触及。

(b) B3触及。

解释:

A5(或B5)在球向上飞行中接触球是合法的,并且并不改变投篮的状态。然而,随后在球下落飞行中A3或B3的接触球是一次违例,并且:

(a) 将球判给B队掷球入界。

(b) 判给A队得2或3分。

陈述5:

在一次投篮中,如果防守队员使得篮板或篮圈晃动,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此举已妨碍球进入球篮,这是干扰。

举例:

在临近比赛结束时,A4进行了一次3分试投。球在空中时,结束比赛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在信号之后,B4使篮圈或篮板晃动,裁判员认为此举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解释:

即使在结束比赛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之后,球仍然是活球,因此一次干扰违例已发生。判给A队得3分。

陈述6:

在一次投篮中,当球与篮圈接触并且仍有机会进入球篮时,一名队员触及了球篮或篮板是由防守队员或进攻队员发生的干扰。

举例:

在A4的一次投篮之后,球从篮圈上弹起然后又落向篮圈。当球还在接触篮圈的时候,B4触及球篮或者篮板,这是一次干扰违例吗?

解释:

是的,在球有可能进入球篮的时候,干扰的限制就适用。

第35条 双方犯规

陈述:

每当在大约同一时间裁判员们做出矛盾的宣判或发生多个规则的违犯,并且其中一个判罚是取消得分,则该判罚有效和不判给得分。

举例:

正在做投篮动作时,在投篮队员A4和B4之间有身体接触。球进入球篮。前导裁判宣判A4一次进攻犯规因此中篮不计得分。追踪裁判宣判B4一次防守犯规因此中篮应计得分。

解释:

这是一次双方犯规并且中篮不计得分。比赛应由A队在罚球线的延长线掷球入界继续开始。24秒连续计算。

第35条 违犯体育道德犯规

陈述:

掷球入界时,球还在裁判员手中或者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此时防守队员对掷球入界队员的发生了身体接触犯规,这应被判定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举例1:

A4拿球在手中或者掷球入界可处理球时,B5制造了与A5的身体接触,宣判了B5一起犯规。

解释:

因为B5明显没有努力去打球,通过不让比赛计时钟再次开启而获得违犯运动精神的利益。应不给予警告立即宣判违犯体育道德犯规。

举例2:

在掷球入界中,球已离开A4的手,此时B5制造了与A5的身体接触,并被宣判了犯规。

解释:

应宣判普通犯规除非裁判员判断B5犯规的严重程度需要宣判违犯体育道德犯规或者取消比赛资格犯规。

第38条 技术犯规

陈述1:

裁判员已对队员的一次行动或举止给予了警告,如果重复这种行动或举止将导致一次技术犯规。此警告还应通知该队教练员和此警告在剩下的比赛中对出现类似行为的该队任何成员均适用。裁判员的警告应只在比赛计时钟停止和球成球时给出。

举例:

A队一名队员被给予一次警告,由于:

(a) 干扰掷球入界。

(b) 面对正做成功投篮的对方队员拍手。

(c) 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d) 如果重复了可导致一次技术犯规的任何其他行为。

解释:

警告也应通知A队教练员和此警告在剩下的比赛中对出现类似行为的A队所有成员均适用。

陈述2:

在比赛休息期间,如果一名有资格参赛的并被指定为队员兼教练员的球队成员发生了技术犯规,此技术犯规应算作队员犯规并应算作随后一节的全对犯规处罚状态的犯规。

举例:

A4是A队的队员兼教练员,A4被登记一次技术犯规,由于:

(a) 在赛前或半时热身中悬挂在篮圈上。

(b) 在比赛休息期间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解释:

在(a)和(b)中,A4作为一名队员都应登记一次技术犯规。该犯规应算作导致随后一节全队处罚状态的犯规之一,以及导致A4必须离开比赛的5次犯规之一。

陈述3:

当一名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时,不允许对方队员用诸如挥手阻碍投篮队员的视野、大声叫喊、用力跺脚或靠近投篮队员拍手等行动来破坏投篮。如果由于此种行动使投篮队员被置于不利,可导致一次技术犯规;如果投篮队员未处于不利,应给予一次警告。

举例:

A4正在做投篮动作,此时B4用大声喊叫或用力跺地板来试图分散A4的注意力。投篮是:

(a) 成功的。

(b) 不成功的。

解释:

(a) 应给B4一次警告,并应通知B队教练员。此警告在剩下的比赛中对出现类似行为的B队所有队员均适用。

(b) 应给B4登记一次技术犯规。

陈述4:

如果一名队员已经发生第5次犯规后和已通知该队员不再有资格参赛后又进入比赛,一发现此非法的参赛就应立即处罚,只要不置对方队于不利。

举例:

B4 第5次犯规后,并且通知他不再有资格参赛。之后B4作为替补队员又进入比赛。B4的非法参赛被发现:

(a) 在恢复比赛球成活球之前。

(b) 在球再成活球之后并且由A队控制球。

(c) 在球再成活球之后并且由B队控制球。

(d) B4进入比赛后球再次成为球。

解释:

(a) 应该立即从比赛中清除B4。应给B队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记录为B)。

(b) 比赛应该立即停止,除非A队被置于不利。立即从比赛中清除B4,并给B队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记录为B)。

(c) 和(d)比赛应该立即停止。B4应该立即从比赛中清除,并给B队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记录为B)。

陈述5:

如果一名队员因为第5次犯规已被通知不再有资格参赛之后,他又进入比赛并且在发现非法参赛之前投篮得分、发生犯规或被对方队员犯规,则投篮得分应计算,犯规应被看作是队员犯规。

举例:

在B4第5次犯规之后,并通知他不再有参赛资格参赛,他作为替补队员又进入了比赛。B4的非法参赛被发现:

(a) B4投篮得分之后。

(b) 在B4发生了一次犯规之后。

(c) 在A4对B4犯规之后(第5次全队犯规)。

解释:

(a) B4的投篮得分应计算。

(b) B4发生的犯规被认为是队员犯规。

(c) B4应得的2次罚球由B4的替补队员执行。

与(a)(b)(c)有关的所有活动终结之后,应执行B队教练员的技术犯规罚则(记录为B)。

陈述6:

如果一名队员发生了第5次犯规之后并且没有被通知到不再有资格参赛,他留在(或重新进入)比赛中,此错误一经发现就应从比赛中清除(没有置对方队员于不利)。对该队员的非法参赛不予处罚。如果该队员投篮得分、发生犯规或造成对方队员犯规,投篮得分应计算,犯规应被认为是队员犯规。

举例1:

A10要求替换A4。作为A4犯规的结果紧接着球成球,并且A10进入比赛。裁判员没有通知A4的犯规是第5次犯规。后来A4作为替补队员进入比赛。A4的非法参赛被认清:

(a) 在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和A4作为队员正参赛时。

(b) 在A4投篮得分之后。

(c) 在A4对B4犯规之后。

(d) 在一次不成功的投篮中B4对A4犯规之后。

解释:

(a) 只要没有置B队于不利。比赛应停止且A4应从比赛中立即清除,由一名替补队员替换。对A4的非法参赛不予处罚。

(b) A4投篮得分应计算。

(c) A4发生的犯规应被认为是队员犯规并按照规则处罚。

(d) B4发生的犯规应被认是对一名队员的犯规,A4的替补队员应被判给2或3次罚球。

举例2:

比赛开始前10分钟,A4被判一次技术犯规。在比赛开始前B4执行2次罚球。比赛以跳球开始时但B4并不是B队首发队员之一。这合法吗?

解释:

不合法。被指定为首发队员中的一名队员必须执行罚球。在比赛时间开始前替换不能被允许。

陈述7:

当队员利用假摔伪造一次对方犯规,获得不公平的利益或者在观众中制造对裁判的不满,这些行为都应被视为违犯运动精神的。

举例:

A4正冲向球篮,此时防守队员B4在这些队员之间没有任何身体接触或者可以忽略的身体接触向后倒在地板上进行戏剧性表演。对于这样行为的警告已经通过B队的教练传达给了B队的队员。

解释:

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明显的违犯运动精神和破坏比赛流畅进行的。应宣判一次技术犯规。

陈述8:

每当过分挥肘被允许时就会产生严重的伤害,尤其是在抢篮板和严密防守的情况中。如果这样的行为造成身体,随后应宣判一起侵人犯规。如果这样的行为没有造成身体接触,应宣判一起技术犯规。

举例:

A4 在抢篮板中获得控制球随后落回到地面。A4立即被B4严密防守。没有接触到B4,A4过份挥肘试图威胁B4或者清除出足够的空间来旋转,传球或者运球。

解释:

A4的行为与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不一致。应宣判A4一次技术犯规。

第39条 打架

陈述:

如果判给某队掷球入界是因为该队控制球的时候打架突然爆发或险情突然发生,当比赛重新开始时,该队应只有24秒钟剩余的无论多少时间。

举例:

当可导致打架的情况发生时,A队已控制球达20秒。裁判员取消了双方球队离开球队席区域范围的成员的比赛资格。比赛由A队以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解释:

在打架之前已控制球的A队,应被判给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在24秒钟周期中只剩下4秒钟。

第42条 特殊情况

陈述1:

在特殊情况中,在同一停表期间有数个有效的罚则要执行,裁判员必须对发生违例或犯规的次序给以特别的注意,从而决定哪些罚则要执行和哪些罚则要取消。

举例:

A4跳起投篮。当球在空中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在信号之后,但A4仍在空中,B4对A4发生了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并且:

(a) 球未碰到篮圈。

(b) 球只触及篮圈但没有进入球篮。

(c) 球进入球篮。

解释:

在所有的三种情况中,B4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不应该被忽略。

(a) A4做投篮动作时,B4对A4犯规(罚则:2次或3次罚球,接着由A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A队发生24秒钟违例之后(罚则:由B队在罚球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应判给A42次或3次罚球,但A队的掷球入界权应该被取消,因为不是最后要执行的罚则。比赛应由B队在罚球线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b) 没有24秒钟违例发生。应判给A4 2次或3次罚球,随后由A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c) 没有24秒钟违例发生。应判给A队2分或3分,随后判给A4一次追加的罚球。然后由A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陈述2:

如果一次双方犯规发生在罚球活动中,或者带有相等罚则的犯规发生在罚球活动中,这些犯规应被登记但不执行罚则。

举例1:

A队被判给2次罚球,在第1次罚球后,A5和B5发生了一次双方犯规。

解释:

应给A5和B5登记犯规,此后A4应执行第2次罚球,并且比赛应如同任何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之后一样的正常地重新开始。

举例2:

A队被判给2次罚球,在第1次罚球后,A5发生一次技术犯规,随后B5也发生一次技术犯规。

解释:

应给A5和B5登记技术犯规,此后A4应执行第2次罚球。比赛应如同任何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之后一样的正常地重新开始。

举例3:

A队被判给2次罚球,两次罚球均成功。在最后一次罚球后在球能再次成活球之前:

(a) A5和B5发生了一次双方犯规。

(b) A5和B5发生了技术犯规。

解释:

在(a)和(b)中,这些犯规都应给相应的队员登记。此后比赛应如同任何成功的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之后一样的从端线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陈述3:

就一次双方犯规来说,比赛应由双方犯规宣判时已控制球或拥有球权的队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至于特殊情况,当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都抵消后没有其它罚则执行,比赛应由第一次违犯前已控制球或拥有球权的队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如果第一次违犯前双方都没有控制球或拥有球权,这是一次跳球情况:比赛以交替拥有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举例:

在第1节和第2节之间的比赛休息期间:

(a) 在A5和B5之间宣判一次双方犯规,他们互相殴打并被取消比赛资格。

(b) A队教练员被宣判技术犯规,然后B队教练员被宣判技术犯规。

交替拥有箭号指向:

(a) A队。

(b) B队。

第2节应怎样重新开始比赛?

解释:

(a) 比赛应由A队在最靠近发生双方犯规或第一次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当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的时刻,箭号应转向B队。

(b) 按照相同的程序,判给B队以掷球入界开始。

第44条 可纠正的失误

陈述1:

为使失误是可纠正的,必须在失误后开动了比赛计时钟之后的第一次球后球成活球之前被裁判员、记录台人员或技术代表认出。就是:

发生失误 所有的失误发生在一个球期间

活球 失误是可纠正的

比赛计时钟开动或继续运行 失误是可纠正的

球 失误是可纠正的

活球 失误不再是可纠正的

在失误纠正之后,比赛应在为纠正失误而被停止处重新开始。应将球判给为纠正失误在比赛被停止的时间拥有球权的队。

举例:

在处罚规则(全队犯规)生效之前,B4对A4犯规。裁判员错误地判给A4 2次罚球。在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之后,比赛继续并且比赛计时钟开动。B5接到球,运球并得分。

失误被发现:

(a) 在A队队员在端线掷球入界可处理球之前。

(b) 在A队队员在端线掷球入界可处理球之后。

解释:

B5的中篮算得分。

在(a)中,任何罚球得分应被取消。失误仍然是可纠正的并且将球判给A队在为纠正失误比赛被中断的端线处掷球入界。在(b)中,失误不再是可纠正的并且比赛继续。

陈述2:

如果失误构成错误的队员执行了罚球,作为失误结果的罚球应被取消,并应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延长部分或者如果比赛已经开始则在比赛被中断的地点掷球入界。

如果裁判员觉察到错误的队员有执行罚球的意图,并且这一意图在第1次罚球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可处理球之前被裁判员认清,他应立即以正确的罚球队员来替换,无需任何处罚。

举例:

B4对A4犯规,这是B队第6次全队犯规。A4被判给2次罚球。代替A4执行2次罚球的是A5并且都是成功的。失误被发现:

(a) 在A5第1次罚球可处理球之前。

(b) 在A5第1次罚球中篮之后。

(c) 在第二次罚球成功之后。

解释:

在(a)中,失误应立即被纠正,并要求A4执行2次罚球,对A队无需任何处罚。在(b)和(c)中,2次罚球被取消,并由B队在罚球线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B4的犯规是违犯体育道德的,应执行相同的程序。

陈述3:

当失误被纠正时,比赛应在纠正失误的中断处重新开始,除非纠正包含判给应得的罚球并且:

(a) 如果自从失误以来球权没有改变,比赛应如同任何正常的罚球之后一样的重新开始。

(b) 如果自从失误以来球权没有改变并且同一队投篮得分,失误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如同任何正常投篮得分之后一样的重新开始。

举例1:

B4对A4犯规,这是B队第5次全队犯规。A4没有被判给2次罚球而是错误地被判给掷球入界。A5在界内控制球,此时B5从他的手上拍球出界。A队教练员请求暂停。在暂停期间,裁判员认识到这起可纠正的失误或者被提醒注意到A4应该判给2次罚球。

解释:

A4应被判给2次罚球并且比赛应如同任何正常的罚球之后一样的重新开始。

举例2:

B4对A4犯规,这是B队第5次全队犯规。A4没有被判给2次罚球而是错误地被判给掷球入界。在掷球入界之后,A5运球并试图投篮但被B4犯规,并且被判给2次罚球。在停表期间,裁判员认识到这起可纠正的失误。

解释:

A4应被判给2次罚球,队员不占位。然后A5应执行2次罚球,并且比赛如同任何正常的罚球之后一样的重新开始。

举例3:

B4对A4犯规,并且这是B队第5次全队犯规。A4并没有被判给2次罚球而是错误地被判给掷球入界。在掷球入界之后,A5投篮并得到2/3分。在球再次成为活球前,裁判员认识到这起可纠正的失误。他们应如何处理?

解释:

失误应忽略并且比赛应如同任何正常的投篮得分之后一样的继续。

第46条 主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陈述1:

在一场正常的篮球比赛中,很有可能发生没有在国际篮联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官方解释中明确涵盖的事件或情况。在这类事件或情况中,主裁判员被授权根据他的个人判断,在公平比赛的精神和意图以及规则的宗旨之内作出决定。主裁判员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作出决定。通常被称作主裁判员的“弹性权力”。

举例:

A队投篮得分后,球滚到远离球场的地方。

解释:

裁判员通常会鸣哨以停止比赛计时钟。这时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球成球,双方均被允许暂停和替换。然而,这不适用于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比赛的投篮得分后。如果此时一名裁判员鸣哨,将会置有权掷球入界的球队于不利,因为这会允许得分队替换或请求暂停。因此裁判员不应鸣哨,因为这样会造成比赛的中断。

NBA里,罚球投最后一个罚球的时候为啥不大力扔,再来补灌篮

这种做法也是有的,并不违例更不犯规。我看到过勒布朗-詹姆斯这样干过一次。

凡这样做的都是在全场比赛即将结束,已没有时间通过犯规战术再进行下一次进攻,而本方又落后2分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做。因为如果正常罚中后只能得到1分仍然处于落后,下边该由对方发球进攻,剩余比赛时间稍一拖延就耗完,所以只有破釜沉舟赌一把。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在对方半场罚篮,按规则由对方球员占据接近篮板的有利位置,罚球一方得到篮板的机会很小。

篮球问题:1,罚球时我故意把篮球打向板,以便使篮球快速弹回来,利于自己抢板,请问是不是犯规?

1、罚球时我故意把篮球打向板,以便使篮球快速弹回来,利于自己抢板,请问是不是犯规?

答:篮球动作绝大多数都是故意的,你能找出不是故意的、无意的动作都是少数。不管故意还是无意,罚球的球出手后,必须中篮或者碰到篮圈。因此,只要球碰到篮圈反弹回来,而罚球队员又没有提前进入限制区(球未碰圈或中篮,罚球队员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进入限制区内,踩线是经常出现的违例情况),那他就可以抢篮板球。这不是违例,更不是犯规。

2、我起跳投篮,对方起跳防守,然后一直压着我的球,双方没有接触,我球不能出手,一直到落地,球也没有脱手,请问这种情形有没有违例或犯规,我能不能继续投篮。

答:没有身体接触就不能宣判普通犯规(Personal Foul)。这可能是一次跳球情况,即交替拥有权力的出现;也可能是投篮队员的持球落地带球走违例(走步)。要看裁判员的临场判断。基本判断依据是规则,因此,如果两队员的手(单手或双手)都放在球体上用力争夺,经过裁判的个人判断,此情形导致两队员都无法控制球,判一次跳球情况,看交替箭头方向发界外球;如果判断投篮队员仍然控制着球,再持球落地,OK,那是投篮队员走步违例。

注:一次跳球情况(交替拥有权力)不是违例。

3、我三步上篮,已经启动,球在身体一侧,防守队员没有接触我,一直压着我的球,我不能出手,一直到脚落地,球还在手中僵持,请问这种情形有没有违例或犯规,我能不能继续投篮

答:没有身体的接触,绝对不是犯规。同2,你已经不能投篮。裁判必须鸣哨,宣判一次跳球情况发生或者是投篮队员走步(带球走)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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